慈濟大學第十二屆「慈濟大學文學獎」實施辦法

新聞訊息

一、宗旨:為發揚慈悲喜捨精神,深植人文素養,提升學生國文程度,培養文學創作人才。
二、主辦單位:慈濟大學東方語文學系
三、經費來源:慈濟大學高教深耕計畫
四、實施辦法:
(一)參加資格:本校已註冊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
(二)收件日期:109年10月1日 至109年10月31日(下午五點半截稿)。
(三)獎項類別與獎勵辦法:
1.現代小說組:四千字至一萬五千字
首獎一名,獎金五千元,獎狀一幀。
貳獎一名,獎金三千元,獎狀一幀。
參獎一名,獎金二千元,獎狀一幀。
2.現代散文組:一千五百字至三千字
首獎一名,獎金五千元,獎狀一幀。
貳獎一名,獎金三千元,獎狀一幀。
參獎一名,獎金二千元,獎狀一幀。
3.新詩組:十行以上
首獎一名,獎金五千元,獎狀一幀。
貳獎一名,獎金三千元,獎狀一幀。
參獎一名,獎金二千元,獎狀一幀。

(四)稿件規格:
1.稿件一律以電子文件word形式、A4規格直式或橫式撰寫。
2.題目為20號標楷體,內容為12號新細明體,行距設定為1.5倍行高。
(五)繳件格式與方式:
1.請以個人GMS學生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表與稿件。請繳交PDF檔。(不須繳交紙本)
2.電子檔收件信箱:
阮氏紅兒:106514129@gms.tcu.edu.tw
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賽作品嚴禁抄襲、剽竊,違者取消資格。

(二)作品不得有姓名、系級等有關身分訊息之文字、標記。

(三)承辦人接獲參賽作品後,將於二日內回信確認。若未收到確認信件,請向東方語文學系申請查覆。

(四)參賽人數未達標準時,總獎勵金依參賽人數比例調降,惟參賽人數未達標準二分之一時,不支給獎勵金。.

(五)109年11月20日前公告進入決審作品。決審時間將另行公告。